莆田市水务集团供水行业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
公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用水价格 | 市自来水及涵江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一户一表: 用水量≤25吨/月:1.95元/吨40吨/月≥用水量>25吨/月:2.90元/吨 用水量>40吨/月:5.85元/吨 户籍人口4人以上:从第5人起,每增加1人,每档增加用水量基数5吨/月,每户最高增水量不超过3人。 居民生活尚未抄表到户:1.85元/吨,每年6-9月用水量实行季节性加价0.3元/吨。 非居民生活用水:1.95元/吨 2.特种行业用水:3.2元/吨 3.其他行业用水:2.10元/吨 | 《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莆田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莆市价〔2016〕128号) | 自来水费 | 政府定价 |
西天尾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一户一表: 用水量≤30吨/月:1.60元/吨 40吨/月≥用水量>31吨/月:2.40元/吨 用水量>40吨/月:4.80元/吨 户籍人口4人以上:从第5人起,每增加1人,每档增加用水量基数5吨/月,每户最高增水量不超过3人。 非居民生活用水:1.60元/吨2.特种行业用水基础水价:3.20元/吨 3.其他行业用水基础水价:1.80元/吨 |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天尾盘石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荔发改[2019]23号) | ||||
壶山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一户一表: 用水量≤30吨/月:2.30元/吨 40吨/月≥居民生活用水量>30吨/月:3.60元/吨居民生活用水量≥41吨/月:7.20元/吨 户籍人口4人以上:从第5人起,每增加1人,每档增加用水量基数5吨/月,每户最高增水量不超过3人。 非居民生活用水:2.30元/吨2.特种行业用水:3.20元/吨 3.其他行业用水:2.75元/吨 |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莆田壶山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荔发改价格[2020]66号) | ||||
湄洲湾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一户一表: 用水量≤25吨/月:2.60元/吨 40吨/月≥用水量>25吨/月:3.90元/吨 用水量>40吨/月:7.80元/吨 户籍人口4人以上:从第5人起,每增加1人,每档增加用水量基数5吨/月,每户最高增水量不超过3人。 居民生活非一户一表: 基础水价:2.60元/吨 季节性加价(6-9月):2.90元/吨 东海村总表用水量1.2元/吨 原水:1.80元/吨 2.特种行业用水:3.00元/吨 3.其他行业用水(东庄镇企业):2.70元/吨 其他行业用水(东海镇企业):2.20元/吨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调整辖区部分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莆秀政[2018]11号) | ||||
南日岛自来供应水片区: 1.居民生活一户一表: 用水量≤25吨/月:2.80元/吨 40吨/月≥用水量>25吨/月:4.20元/吨 用水量>40吨/月:8.40元/吨 户籍人口4人以上:从第5人起,每增加1人,每档增加用水量基数5吨/月,每户最高增水量不超过3人。 居民生活非一户一表: 基础水价:2.63元/吨 季节性加价(6-9月):2.93元/吨 2.特种行业用水:3.20元/吨 3.其他行业用水(除特种行业以外的商户):2.90元/吨 其他行业用水(行政事业单位):2.80元/吨 | |||||
湄洲岛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用水:2.05元/吨 2.商业用水:2.29元/吨 3.基建用水:2.49元/吨 4.企事业用水:2.05元/吨 | 《关于重申湄洲岛供水价格的通知》(湄供水司[2012]1号) | ||||
2 | 超计划用水价格 | 市自来水及涵江自来水供应片区: 超过定额,计划用水指标≤10% 的部分,按标准水价加15% 超过定额,10%<计划用水指标≤20% 的部分,按标准水价加35%超过定额,20%<计划用水指标≤30% 的部分,按标准水价加80% 超过定额,计划用水指标>30% 的部分,按标准水价加150% | 《关于调整我市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莆市价〔2010〕82号) 《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莆田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莆市价〔2016〕128号) |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政府定价 |
3 | 代征污水处理费 | 市自来水及涵江自来水供应片区: 1.民用水:0.95元/吨 2.非民用水:1.40元/吨 | 《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住建局关于调整莆田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莆市价〔2016〕127号) | 污水处理费 | 政府定价 |
西天尾自来水供应片区: 1.民用水:0.85元/吨 2.非民用水:1.20元/吨 | |||||
湄洲湾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 2、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 | 《关于秀屿区污水处理费调整的通知》(莆秀建[2020]125号) | ||||
湄洲岛自来水供应片区: 1.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 2.商业用水:1.20元/吨3.基建用水:1.20元/吨 4.企事业用水:1.20元/吨 | 《关于印发湄洲岛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湄管政综[2018]7号) | ||||
壶山自来水供应片区: 1.特种行业用水:0.8元/吨 2.其他行业用水:0.8元/吨 3.公共(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用水:0.8元/吨 | 《莆田市荔城区物价局关于黄石镇新度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荔价[2010]5号) | ||||
4 | 水表更换费 | DN15 机械表 57元/台 156元/组 DN20 机械表 61元/台 187元/组 DN25 机械表 97元/台 275元/组 DN40 机械表 205元/台 561元/组 DN50 机械表 846元/台 1766元/组 DN80 机械表 985元/台 2335元/组 DN100 机械表 1129元/台 2743元/组 DN150 机械表 2045元/台 4722元/组 DN15 NB光电直读式 295元/台 394元/组 DN20 NB光电直读式 320元/台 446元/组 DN25 NB光电直读式 366元/台 544元/组 DN15 无源光电直读式 290元/台 389元/组 DN20 无源光电直读式 312元/台 438元/组 DN25 无源光电直读式 431元/台 609元/组 DN40 无源光电直读式 1058元/台 1414元/组 1.以上为用户要求更换合格水表的、水表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水表收费标准。 2.电子水表更换的主材价格按最新信息价+15%材保费。 3.水表组包含水表、止回阀、球阀各一个,内接、直通2个及辅材。 4.用户委托我司更换DN15止回阀、球阀的每种配件均为55元(含安装费),大于DN15的按定额计价。 5.用户可自由选择委托或不委托我司更换止回阀、球阀等配件。 |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五十九条,执行市场调节价。 | 对因用户原因损坏或丢失的水表进行更换、对用户提出需要检测且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水表进行更换 | 市场调节价 |
5 | 一户一表改造费 | 200元/户 | 莆市价[2010]100号《关于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用户分担标准的通知》 | 城区一次供水总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城区二次供水老旧管网改造费用不包含在内) | 政府定价 |
500元/户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 3.《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 4.《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5.莆建管(2020)116号文件人工费调整指数(2021年3月13日起执行) 6.莆建管(2019)83号文莆田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 7.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6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96号、莆政综[2019]64号文件、市政府办公室第2021007号《工作交办单》 | 城乡一体化农村老旧管网改造 | 市场调节价 | ||
6 | 迁表改造、管网改造及移户等 | 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 3.《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 4.《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5.莆建管(2020)116号文件人工费调整指数(2021年3月13日起执行) 6.莆建管(2019)83号文莆田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 | 根据用户委托我司进行的迁表改造、管网改造及移户等 | 市场调节价 |
7 | 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 | 收费标准为20元/㎡,其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安置房为15元/㎡(不含供水加压设备的费用)。计费面积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计容建筑面积为准。 | 《莆田市物价局 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市价[2017]38号) | 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市政公共管网开口连接至建设项目小区用户终端计量水表(含水表)的自来水供水管道及加压设施(不含消防、绿化、人防等公共用水)的施工安装建设。 | 政府定价 |
8 | 水质检测费 | 以合同形式签订检测服务。 | 参考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制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6]372号)以及国内同行水质监测站收费标准 | 水质检测、净水剂检测等,按照检测指标计费。 | 市场调节价 |
填表说明: | |||||
1.收费标准多种分档的,可填写价格区间范围。 | |||||
2.收费依据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应明确文件名称和文号,市场调节价要填写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 |||||
3.服务内容必须完整体现收费项目的全部实质性服务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