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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水务集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发布日期:2023-08-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9月1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水务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整改思想自觉。2022年12月1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原原本本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集团党委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直面问题不回避、主动担当不推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支持巡察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改,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以上率下,扛稳整改政治责任。集团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统筹协调,推动整改,先后多次召开集团党委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各责任部门、下属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水务集团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巡察水务集团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逐项分析研判,细化整改任务,相应制定183条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对应科室、市委巡察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有效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在全面深入整改的基础上,集团党委20231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个问题进行认领、剖析、反思,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推进整改的预期效果。

(四)坚持系统联动,推动整改提质增效。集团党委将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同选人用人工作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整改结合起来,同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既做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共制定及修订完善13个制度文件,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落实现代企业制度走形走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议事程序。2019年以来,董事会及经理会的议题严格按照《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集团董事会研究事项清单》进行分类。制定《集团权责事项清单》《集团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边界、议事范围及议事程序,细化议题分类,所有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均需通过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层层审批把关,确保议题分类准确。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定期召开监事会议并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自成立以来监事会成员共列席参加董事会21次,围绕董事会对“三重一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决策形成过程和关键环节,对决策程序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2)关于“参与谋划木兰溪流域治理不够主动项目前期拖得过长,未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集团党委及时成立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工作专班,整合优势资源,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二是倒排工程工期。强化项目前期管理,围绕目标任务,倒排项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克服困难,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巡察以来,木兰溪十里风光带、木兰陂省水利博物馆均已开工。木兰溪十里风光带启动区示范段已完工并对外开放,十里风光带一期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木兰陂省水利博物馆目前已完成地下室土方开挖及支护。三是策划文旅路线。开展旅游运营策划,制定《“水上巴士”一码头一主题策划方案---北大码头》《莆田市水上巴士项目概念性运营方案》,着力打造荔林水乡“水上巴士”,释放木兰溪样本红利,打造利民惠民的荔林水乡幸福河。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合同合规支付。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支付中小企业到期的工程款、设备和保证金共1530.2万元,东吴浆纸基地尾水排海工程和环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共剩355.8万元,因材料不齐全,未达到支付条件。二是积极落实政策支持。市城乡供水公司2021年度分水器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1248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给予中小企业50%以上的预付款支持的文件精神,已在合同期内支付进度款1176.25万元。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4)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够自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立行立改。已重新调整“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配强配优应急队伍力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再次组织开展人事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国资委《加强和规范企业组织人事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考察材料内容的质量。三是调整网评队伍。已重新调整充实各单位网评人员队伍,并开展党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集团网评工作顺利开展。

5)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学常新,提高认识。及时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内容,提高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发布审签制度的思想认识。二是立行立改,规范审签。对2020年以来新媒体发布审批单自查自纠,已及时整改信息审批表中关于发布类别、时间及签署日期等要素填写不完整问题,并对该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了新媒体发布审批内容的培训,不断规范新媒体发布的流程。三是完善制度,强化落实。按照国资委党委要求的“136”审签制度,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已修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发布管理台账,严格落实由撰稿人上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的三级审签制度。

6)关于保密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咨询对接,已跟市国资委、住建局及水利局对接,并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涉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涉密人员业务水平,个别派生密件定密已全部注明出处。三是压实定密责任。根据保密工作职责分工,经党委会研究,确定集团副总经理潘某某为指定定密责任人,并以正式行文公示;四是复核涉密人员。组织并完成对涉密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时办理机要寄递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7)关于日常工作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及时更换。已全面摸排供水区域内水表运行情况,对供水区域内故障掉线的远程抄控水表进行更换,已全部更换故障掉线的6748户远程抄控水表。目前已统一采用市场上较为先进的超声波水表,切实提高日常工作管理水平。二是定期核对,优化服务。定时核对远程水表抄读准确率,提高营销系统软件的数据管理智能筛选水平,给用户提供更为优质透明的服务体验。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已修订《污水厂进水COD/氨氮超标工艺处理方案》,规范进水COD超标内部处置流程,做好对进水水质超标的问题上报、在线校准、工艺管控等工作,确保出水指标稳定合格。

2.关于“担当尽责有所欠缺的问题。

8)关于攻坚克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对接。加强与用水企业的沟通协调,主动发函9家用水企业,要求用水企业按照实际用水需求扩容蓄水池。二是规范用水抢维修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结合日常管网巡查做好11家用水企业停水抢修工作。若发现管网漏点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做好水源储备工作,立即组织施工队进场完成抢修。巡察以来发现管网漏点2个,已全部完成抢修。

9)关于当家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账户,科学理财。已印发《集团关于账户办理协定存款的通知》,梳理各企业银行账户,符合条件的统一要求办理协定存款,已新签订协定存款账户29个。二是统一调配,定期盘点。加强闲置物品盘点清查,并建立闲置清单,实行统一调配使用,督促各子公司加强与水表使用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闲置水表合理利用。壶山自来水公司通过电话、发律师函等方式告知供应商,已将库存水表全部运回,该批库存水表未支付任何费用,未造成经济损失。三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为规范水表使用管理,集团加强对湄洲湾水司和壶山水司六年轮换的废旧水表全面清点摸排,已全部存放仓库规范管理,并建立台账。截止目前,湄洲湾水司已处理部分废旧水表残值收入为406元,尚存部分待处置的废旧水表残值约0.9万元;壶山水司待处置的废旧水表残值约2.2万元,拟于下半年统一处置。反思总结,举一反三。集团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规范施工。加强与各县区政府部门沟通,加强土地报批工作业务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10)关于缺乏为民情怀,对待群众急难愁盼的诉求不够上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修订《集团关于诉求件高效处置及办理质量管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诉求件办理流程。二是建立台账,优化机制。针对诉求件类别,建立督办台账,层层推动落实,及时高效解决诉求问题。巡察以来12345诉求督办诉求件259件,已办结259件。三是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针对福兴路北侧、兴安名城周边地区压力不足问题,市水司经现场勘查地形后,已在该片区增设加压泵房,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解决了该片区的水压不足问题。四是定期研判,转变作风。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12345”热线管理系统,分析研判群众诉求内容并分类管理。从2023年1月起,每月按期向各责任公司下发《集团客服中心运营工作月报》,及时解决群众难点、热点问题。

11)关于漠视群众利益,乱收费、多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退回多收费用。停止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全部退回不规范多收费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目前已取消并退回不规范多收的管网维护费34.75万元;已全部退回多收的两笔水费合计4782.1元;已取消收取1吨水耗费用并退回不规范多收的29.25万元;已取消收取管道安装费--消防表立户费并退回28.05万元。二是组织培训,强化服务意识。集团组织各自来水公司营销业务人员开展窗口业务培训,严格把控水费收费标准,提升供水服务水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现象发生。

4.关于“物资采购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2)关于采购管控无章。物资采购管理不严,控制不力,造成采购成本加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要求各子公司内部采购计划需由主要负责人签审后报备集团业务部门。二是强化监督。不定期联合开展物资采购台账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公司采购程序。三是立行立改。水质净化公司已通过科学合理预判并有序安排污泥处置招标工作,已无类似情况发生。2020年在线监测仪器采购项目多支付的5.86万元运维费已全部追回。四是对负有责任的水质净化公司秀屿污水厂行政副厂长许某某、中心管理站职员林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对负有责任的水质净化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梁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3)关于采购履约失管。存在甲供产品验收把关不严、合同未按规定执行、合同履约延迟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确保合同履约。已修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通过集团业务部门备案审查,加强各子公司采购程序管理。严格管控标后物资使用及合同履约情况,集团不定期组织对甲供产品进行现场材料查验。二是督促整改,规范采购流程。已重新送检4批次2021年度采购的球墨铸铁井盖,前3个批次质量合格,第4批次不合格,已要求厂家对第4批次圆形井盖共191套进行更换,处以5万元罚款并延长质保期。年度采购三种规格方形井盖共7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三是立行立改,配全安保人员。莆阳学府已配齐配全项目安保人员,并已完成人员名单变更备案手续,同时按项目合同要求每月及时开展对工科组团校园秩序维护项目服务的考评。四是加强沟通,按期履行合同。要求厂家严格履行2022年智能超声水表采购项目合同约定,按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履约延迟行为的再次发生。五是对负有责任的城乡供水公司职工郑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4)关于会计政策执行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印发《集团关于落实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政策的通知》,要求各下属企业根据资产及应收款的实际情况,制订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制度并严格执行。截止目前,下属企业均已建立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制度。

15)关于财务核算监督不严集团各自来水公司财 务账面与营销系统的应收拖欠水费存在差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整改。通过对营销系统后台数据的比对、筛查,对其中差异数进行调整,四个自来水公司的财务账面与营销系统数据核对相符。二是系统升级。完善“水务通”系统模块,消除新旧系统对接差异,做到账面与营销系统数据同步更新

16)关于银行账户开户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销账户。集团及子公司共251个账户计划注销34个,已全部完成注销。其中集团本部31个根据实际工作需保留26个,注销5个,该5个账户已完成注销。二是严格审核。印发《集团关于开立银行账户事项的通知》,明确集团及子公司新开立账户流程,非必要不开户,确因业务或融资需要开户的经开户单位研究后报集团备案。

17)关于资金管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经认真梳理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开发商新建楼盘的自来水工程建设费及时登记并入账,截止目前,应收开发商新建楼盘工程建设费998.99万元已全部登记入账。二是因施工单位年终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安定稳定由集团先行借款。后期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停工产生纠纷,集团向法院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将159.8万元的借款认定为已支付工程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够全面的问题

18)关于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规范记录。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程序,进一步规范集团党委会会议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内容充分体现研究事项内容、研究过程、班子成员表态意见及研究结果。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支部已“再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做好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思想认识。三是立行立改,修改章程。湄洲湾自来水公司、莆阳新城公司和市城乡供水公司均在集中整改期间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将党组织建设内容写入公司章程,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19)关于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考核内容权重比。参照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修订《年度集团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构成及计分方法》,确保党务管理方面考核权重与上级要求一致。二是拓展党建品牌的深度和广度。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水务小帮手”党建品牌效应,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积极打造党建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扩大“水务小帮手”服务的覆盖面,如生态公司党支部以“创清亲工程,促碧水连心”为目标,构建公司“水连心”党建特色;水质净化公司党支部创建“碧水清·党旗红”党建特色,采取“365”措施统筹推进业务与党建融合;市水司党支部打造“党建引领,善水惠民”支部特色,用心用情服务千万家。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20)关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组织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二是严格整改落实,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以专题党委会研究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主体责任任务。紧密结合水务集团工作实际,以专题会议形式研究落实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并研究出台《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四是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上报落实情况。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进集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21)关于制度建设落实不严不细。未能将制度落实渗透到基层部门神经末梢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修订制度。各单位、部门针对上一轮巡察制定的48项制度重新进行梳理,补充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规定》《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13项,增强制度的适用性和实效性。二是督查落实,形成合力。集团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监管力度,适时开展业务检查。如开展物资采购管理专项检查、工程款支付专项检查、小规模工程专项监督检查、“三重一大”自查自纠等工作,督促整改70个问题,并对部分相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提高工作质效。三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重新梳理2019年以来因工作监管不力或对工作程序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履行相关制度受到处理的相关典型案例,按照问题类别进行分类,各职能部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发生。采取“回头看”方式,如开展物资采购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回头看”、“三重一大”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对工作程序再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22)关于风险排查未能走深走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经过对集团各公司、各部门上报的202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审核,发现公司、部门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排查不到位、风险等级评定不合理、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情况,2022年12月要求各公司、部门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及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并由各单位法人、部门负责人签章后上报。二是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公司、部门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持续滚动排查廉政风险点,优化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重新梳理排查后,集团各公司、部门共梳理廉政风险点271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16条,其中新增风险点85个,新增防控措施92条,完善防控措施108条。

23)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有效,震慑效果不佳,监督前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2021年开展的物资采购专项监督发现的12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5月完成“回头看”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各公司已完成整改。2022年开展的“小规模工程”检查发现的18个问题,已于2023年2月完成“回头看”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各公司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巩固提升监督质效。针对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闽中污水厂年度标小额工程因签证量汇总错误,造成多支付费用36684元已追回。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一整合,五定期”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整合纪检监察队伍力量,组织开展读书分享、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导检查、述职报告等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水平,凝聚监督合力、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质效。四是对负有责任的闽中污水处理厂班组长林某某予以批评教育,结合其他问题对负有责任的原荔城污水厂负责人陈某某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够严谨的问题

24)关于统筹抓好干部选任工作不够有力。存在干部选任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企业组织人事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对人事调配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审核把关,提升用人合规性。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和规范企业组织人事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做到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兼顾把好人员“入口关”。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组织人事业务培训,提高人事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精、细、实”,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已对2021年度新提任的5名干部认定材料重新认定。2022年以来,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四是强化考核管理,提升人岗适配度。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新调入干部的跟踪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调整、调离的重要依据。

25)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到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完全一致率不够高,个别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方法》等法规,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如实、规范填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关口前移,抓好学习教育。组织人事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传达学习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和禁业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三是专项行动,从严从实查纠。全面排查,组织集团中层管理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没有经商办企行为的也实行“零报告”,对存在经商办企的责令限时整改,对漏报、瞒报的情况严肃问责。四是立行立改,提升整改实效。巡察指出的2位经商办企人员,已责令注销所办企业,目前2位人员所办企业已全部注销到位。五是追责问责,强化震慑力度。责令负有责任的2位经商办企人员作书面检查,2位人员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党员大会上作自我检讨,真正做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26)关于与水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还比较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内部培养,提高核心人才竞争力。实行跟班学习制度,选派基层职工到集团职能部门跟班学习,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使干部职工成长为与集团发展相匹配的专业人才。二是加大人才招引,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2个批次,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三是强化激励引导,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按照职称等级、学历等级给予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对应发放职称、学历工资,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积极考取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提高自身素质。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2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编制年度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分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2022年12月重新调整集团党委委员分工,并及时修订党委委员分工文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应建尽建,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2022年11月成立水投科技公司党支部,2023年2月成立市城乡供水公司党支部和莆阳新城公司党支部,做到应建尽建,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经费,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国有企业党的组织条例(暂行)》,重点学习条例中关于年度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编制的相关内容,各党组织均已在2023年经费预算中增设党建工作经费模块,进一步规范了党建经费工作。

28)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提升思想认识。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思想认识。二是深入谈心,增进工作合力。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围绕工作、思想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真正把谈心谈话作为沟通工作、增进理解和增强工作合力的利器。三是审核把关,提高党课质量。集团责任部门加大党课质量审核力度,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以及各工作实际,从严从细对党课内容进行把关,提高党课质量。四是加强联系,下沉基层督导。党委班子成员加强与各挂钩党支部的联系,按照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节点,全部下沉基层进行全程督导,实现全覆盖。

29)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存在宽松软现象,党员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力度,加强警示教育。结合集团日常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警示、案件通报、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等活动,做实做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50余场次。二是丰富载体,开展系列廉洁教育活动。各基层党支部有序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参观廉洁文化展、廉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多措并举,持续深化“三安”廉洁文化工程建设。围绕心安、家安、业安,积极落实廉洁文化“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进项目”的工作机制,各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从环境示廉、载体宣廉、活动兴廉、家庭助廉、从严促廉和制保廉等六个方面持续深化“三安”廉洁文化工程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7人。

诫勉情况:因在制水过程中对药剂接收程序把控不严,对负有责任的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办工作人员佘新鸿予以诫勉谈话。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水务集团期间,共向集团党委移交信访件6件。集团纪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30)关于“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不紧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牢生态文明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内容,树牢生态文明新发展理念。二是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升理论结合实际能力。各单位再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并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运用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动水生态建设发展的能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进度。集团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整合优势资源,成立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推进专班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先行实施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子项目生态补水、十里风光带。生态补水已于2022年9月开工,计划2023年完工;十里风光带于2022年6月开工,启动区已完工,一期项目2022年11月开工;玉湖与企溪水系连通工程已完工,并于2023年1月9日完成预验收,目前已对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玉湖与企溪水系连通工程已根据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核查内业资料,整改完成后即刻组织验收。

整改时限:2023年8

31)关于“推动‘数字水务’建设偏弱偏慢智能化水表普及率较低,数字水务‘一张图’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部署,有序推进智能水表轮换。集团统一部署,计划投资3亿元,用3年时间完成39万台智能水表的轮换。2022年已完成轮换7万台,2023、2024年计划完成24万台,计划2025年实现全面智能化水表管理。二是改造提升污水泵站,全力推动“一张图”建设。积极筹集资金,通过安装自动化控制设备、水质水量等在线监测设备,已对12座泵站全面自动化提升,全面实现水泵自动控制运行,真正实现对各片区运行的统一监视和调度。三是升级改造自来水营销系统,实现优质便民服务。2022年5月完成对营销系统进行升级改造,6月起分别与数字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并通过惠民宝、集团公众号等政务APP开展水务便民服务,用户均可线上办理查缴水费、用水报装、信息变更等业务,极大便利广大市民。2023年8月营销系统与工改系统将实现互联互通、报装信息双向同步,助力搭建我市一流的营商环境。四是紧扣企业发展,着力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智慧水务调度平台和污水处理指挥调度平台,着力推进水务生产管理、供排水管网管理、污水一张图系统等11个应用系统,初步形成数字水务“一张图”。平台于2023年2月完成招标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25%项目开发量。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鉴于2023年2月7日刚完成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工作,筹建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以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从供水到排水”的一体化、全局化智慧水务管理体系需要约1年时间。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2)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资源增强力量,全力推进城乡供水项目建设。优化项目管理体系,不断增强建设力量,通过组建片区项目部,统筹人力、物力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各项目建设。巡察前共策划生成项目64个(完工24个、在建19个、前期21个),自巡察以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截止目前已完工3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77亿元,其中2022年完成投资5.36亿元,超额完成既定年度任务。二是加强协调主动对接,及时解决现场问题。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点多、线长、面广,改造涉及协调事项较多,集团党委加大主动对接力度,积极协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级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间助推8个新增项目的完工。三是紧盯关键环节,督促支付专项债券。集团通过做好服务对接,科学调配人员力量,督促现场内业资料同步跟上形象进度,确保项目专项债资金按进度及时支付,截止目前,2022年度3亿元专项债券已全部支付到位。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户一表改造项目点多、线长、面广,改造涉及协调事项较多,短期内无法完成改造任务。按照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整体建设规划,在各方协调支持下,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33)关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不佳。县区移交的污水处理厂、管道、提升泵站等污水设施存在权责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接,明确接收条件。加大与各县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厘清双方职责。截止目前,已接管荔城厂、秀屿厂、北岸厂、湄洲岛厂运营工作,涉及污水管道515公里、32座提升泵站。二是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泵站压力管施工进度。集团自巡察以来,责令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市中心城区城北污水泵站压力输送管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底完工。三是全面摸排,降低运行故障率。集团通过调整故障维护维修响应时间、提升巡检频率等措施,不断加强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运维管理。目前设备故障率已由10%下降至5%,有效降低了运行故障率。四是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源头截污、雨污分流”。集团多次主动与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电话沟通、文件函告,根据2022年11月市委木兰溪流域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整改督察会议精神,明确双方职责,扛起治理责任,共同推进出水水质稳定,改善生活环境。五是高度重视,加强内部污水运行管理。集团高度重视污水厂运行管理,通过完善健全各项厂内规章管控制度,制定合理的工艺运行管理规范等手段,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成效明显。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在省、市级污水运行评估考核中评为优良等级。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集团将对23座分散式的泵站进行整合统一管控,对荔城、秀屿、北岸自动化水平低的泵站添设终端设备,实现中控统一监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3年底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

34)关于管网系统改造迟缓。推进实施一户一表、老旧管网改造、水厂建设等民生项目进度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指出“截止2022年8月城乡供水尚有1177个总表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经排查实际尚有1181个总表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其中农村供水总表981个,城区二次供水总表200个。一是分门别类,针对性改造农村总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厘清权责清单,具有改造条件并完成预算审核的农村总表有259个,截止目前已完成109个农村总表改造,占比42.1%,正在改造的农村总表40个,计划于2025年全部完成。集团针对工作任务,以村为单位推进,做到完成一个村、装表一个村、效益一个村。巡察以来,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安装43954户,累计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安装86516户,正在改造安装153512户数,惠及220个村,成效较为明显。二是持续沟通,积极推动小区总表改造。集团主动作为,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协调、文件函告等多种方式积极沟通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共同推进城区二次供水200个总表的改造。三是密切跟踪,加快办理前期手续。集团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多次与县区政府沟通协调,推动征迁工作破冰,加快推进第二水厂迁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补救因征迁耽误的工期。截止目前已完成挂标工作,拟于8月底开标。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根据《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二次供水总表改造应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且二次供水总表改造涉及产权、建设标准、改造资金、施工协调、职能权限等方面问题,需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二是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户一表改造项目点多、线长、面广,改造涉及协调事项较多,短期内无法完成改造任务。按照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整体建设规划,在各方协调支持下,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三是第二水厂迁建工程已完成挂标工作,2023年8月底开标,9月完成中标公示,10月进行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4.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35)关于企业运营水平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一些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漏损率常年偏高,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集团下辖四家自来水公司均建立日常管网巡查维护台账,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抢修管理维护。截止2022年底,市自来水公司漏损率1.95%,涵江自来水公司漏损率6.79%,壶山自来水公司漏损率10.35%。二是多措并举针对漏损率较高的湄洲湾自来水公司,分批安装8个大口径计量水表,通过分区计量方式检测各片区管网漏失情况,切实提高自来水企业运营水平。2023年1月-5月,湄洲湾自来水公司漏损率为17.62%,灵川片区漏损率为37.37%,均有效降低。三是重点整改。重点针对灵川片区管网漏损率偏高现象,进行大起底大改造,推动“一户一表”及老旧主管网改造工程(灵川镇一体化改造项目),该工程计划于2023年8完工,建成后有效破解灵川片区供水管网漏高问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灵川镇一体化改造项目工程目前尚未完工,计划于2023年8完工,下一步按序时推进项目,确保按计划节点完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36)关于项目监管推诿扯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围绕现场管理职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集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现场管理水平。二是优化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城乡供水公司精准施治,组建各片区项目部,采取垂直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全过程管理,避免出现“推”“扯”现象。三是完善内业资料,及时推进结算工作。荔城区新度镇桂林村一户一表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结算审核。四是对负有责任的莆田市城乡供水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俞某某、莆田市壶山自来水公司职工徐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优化组织架构,采取垂直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并长期坚持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4.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乱象频出的问题。

37)关于工程招标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对17个邀请招标、4个直接指定、1个竞争性磋商项目、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实施45个项目招标情况进行剖析,并举一反三;结合巡察问题清单及集团项目特点,修订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规定(修订)》《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修订)》,进一步明确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和小规模工程的招标程序。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组织集团工程管理人员参加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招投标业务水平及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审核,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集团对重大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标前预审、分级审批、标后备案制度,确保招标公平公正,杜绝倾向性条款出现,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公开招标。四是分析原因,优化基建程序。根据巡察提出的应急不“急”问题,深度分析问题症结所在,修订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基建程序。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强学习招投标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38)关于工程变更随意。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有效监督,且工程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业务培训。已组织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就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问题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集团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工作的认识。二是邀请行业专家,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程序。根据集团工程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邀请行业专家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巡察以来集团设计变更项目7次,其中五类设计变更3个,四类设计变更4个,均按文件要求完成备案。三是加快完成变更审批工作。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城港大道B标段输水管道)于2023年1月完成财政审核,并就设计变更报批做了结论及备案;东圳路市公安局桥改造工程设计变更于2022年8月完成审批。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严格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政综〔2020〕47号)文件精神,加强标后管理学习,规范执行设计变更备案(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39)关于现场管理混乱。现场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监督不力,一些重要隐蔽工序未旁站验收,导致施工单位不按程序施工,资料造假及偷工减料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问题,强化培训。针对现场管理职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等方面内容,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项目现场管理水平。二是认真排查,精准整治。组织参建人员重新对工程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已完成16个在建项目内业资料核对及整改工作,共发出64个整改通知单,均已整改到位。已对北高镇埕前村一户一表项目的43个闸阀井、排气井、水表井逐个排查,对未设置踏步的18个井已完成整改。对16个在建项目进行图纸及现场检查,未发现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情况。湄洲湾自来水厂礼泉西路主管道改造工程等17个项目均已完工验收。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完善《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暂行)》,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对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各项目均配备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牵头关键工序验收,各项目均做到专人专责。四是对负有责任的莆田城乡供水公司工程及应急管理部经理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并约谈4家相关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认真审核把关内业资料;督促各参建方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督促各参建责任主体履职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长期坚持。

40)关于标后控制不力。存在履约金保函逾期、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不及时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开展学习常态化开展现场管理职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问题等项目标后管理方面的学习,提高标后管理水平。二是高效完成履约。修订完善《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标后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做好标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三是加快项目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四个未验收项目已完成荔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东圳路市公安局桥污水迁移工程两个项目竣工验收,涵江片区(涵东卓坡,涵西田尾、顶拾间部分地段)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正在完善内业资料,已对接监督部门进行完工验收,涵江区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因施工单位不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及缴纳工期违约金,集团已向涵江区法院起诉,等待判决结果。四是传导整改压力集团主动作为,协调施工单位做好结算工作,14个未完成结算项目已全部完成结算审核。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涵江区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正处于法院执行阶段,集团将持续跟踪法院执行进程。涵江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正在跟监督站对接并完善内业资料。

整改时限: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持续跟踪法院执行进程;涵江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2023年8月底前完成验收。

41)关于采购招标无序。存在涉嫌拆标、虚假询价、追加超额采购未重新招标及标书设置不严谨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采购程序。修订完善《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强化物资采购管理监督,不定期联合开展物资采购台账检查,严格把控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二是厘清采购流程。各自来水公司已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前做好充分讨论分析及市场调查,并逐级审核,严格把控物资采购活动范畴,厘清物资采购类别,规范采购前期程序,杜绝虚假询价。三是深化采购知识。不定期组织采购业务人员学习物资采购、询价、零星工程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完善采购、零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对负有责任的莆田市涵江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郑某某,水质检测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黄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负有责任的水质净化公司柯某某调离采购岗位并予以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不定期联合开展物资采购台账检查,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42)关于采购计划无度。物资采购预算不严谨,合同执行随意,采而不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备案留存。采取统招分采的采购方式,由集团职能部门牵头统一制定水表采购计划及预算,各单位结合到期水表轮换计划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际,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及水表轮换周期,填写《集团生产物资年度采购计划汇总表》,经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审后报备集团职能部门。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采购,集团不予备案,上年度的物资采购情况及时报送集团职能部门留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物资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采购业务流程,提升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强生产物资年度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把控采购计划流程备案,不定期联合开展物资采购台账检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43)关于边改边犯仍存在因施工单位原因工期延误未扣款、对特种行业用水性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业务学习。针对现场管理职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等方面内容,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工期签证。修订完善《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加强工期签证管理。三是加大追讨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存工期延误违约金,已扣回乌溪水库上坝道路及坝区景观提升工程、玉湖与企溪水系连通工程6个工期违约金82.1万元,涵江区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已向法院起诉追讨违约金,等待法院判决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增加特种行业用水性质督查频率定期抽查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情况,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巡察指出“全市有13户特种行业及商业用水户套用民用水价交费”问题,用水户改变用水性质期间产生的水费2742.15元已于巡察期间上交供水企业,其余套用民用水价差额合计4154.8元已补收到位。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待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以判决书为依据,商定解决方案。

整改时限:待法院判决后执行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44)关于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教育管理。组织参加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加大对招标代理人员的审查力度,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理、合规。二是征迁力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补齐前期手续报批工作,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完成征迁工作。巡察以来,已全部完成四个支洞口征迁工作,因施工单位合同纠纷,目前项目已停工,等待法院判决。三是跟踪诉讼进度。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输水隧洞工程(A、B标段)施工单位因合同纠纷现处于诉讼阶段前法院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待法院出具判决书后重新招标。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待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以判决书为依据,商定解决方案。

整改时限:待法院出具判决书后

45)关于对个别下属公司领导不够有力个别公司信访不断,内耗严重,集团党委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分析。集团高度重视,对群众反映的信访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019年以来集团共收到壶山自来水公司信访件31件,属实有13件。其中反映工程建设管理及招投标方面问题6件,占46.15%;反映运营管理方面问题4件,占30.77%;反映人事管理方面问题3件,占23.08%。二是加强基层调研。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多次深入壶山水司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与班子成员和职工深入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了解职工需求,帮助解决问题。三是分类分级处置。集团纪委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果,同时紧抓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相关信访件核查后,确有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等,以及向壶山自来水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工作指导,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整改”督促壶山水司针对信访件认真撰写案例剖析材料,找准“病灶”,推动问题整改,同时结合物资采购、小规模工程等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工程、物资采购等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四是加强班子成员力量。壶山自来水公司原是镇办企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2019年以来集团党委针对壶山水司历年信访件增多,已于2019年8月对壶山水司班子成员进行调整。目前,壶山水司政治生态总体向好。2023年以来,集团收到关于反映壶山水司有关问题线索0件,较2020年、2021年下降70%以上。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鉴于目前市委、市政府拟成立木兰集团,对市水务集团进行重组整合,人事暂时冻结,待国资国企重组整合全部完成后,加强壶山水司的班子成员力量。

整改时限:待新一轮国资国企重组整合之后

(46)关于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轮常规巡察及“回头看”反馈10个基本完成的问题:3个完成整改,7个基本完成。其中“经营管理不善”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2022年度合并报表,集团已扭亏为盈,2022年度合并净利润实现970万元。其中2个涉及“闲置资金化解不力”问题完成整改,闲置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其中5个涉及“一户一表改造进展缓慢、二次供水总表改造、二次供水水箱清洗”等问题,上一轮巡察已提交巡办挂账处理。2022年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既定投资任务,预计2025年12月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其中“龙桥供水公司违规收取22个设立总表楼盘的工程建设费”问题,城厢区住建局已组织龙桥供水公司对其中7个项目一户一表进行整改,尚未建设到位,也未将其移交市水务集团。“供水公司拖欠原水款”问题,市供水公司已按协议分期还款,2019年-2022年已合计还款550万元,预计2025年还清欠款。

 6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未完成。其中关于“民营自来水厂整合进度偏慢”,集团已完成龙桥水厂、华亭紫峰水厂接收,其他民营水厂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完成谈判评估收购工作后,集团方可支付收购费用并整合。关于“水费拖欠催讨不力”,2019年巡察后至今已催缴5635.66万元,仅剩4家企业未催缴到位,其中思源水厂拖欠原水费2992.97万余元,三家外部企业已经破产清算,共拖欠64.37万元,法院执行裁定书明确无可执行财产。关于“对外借贷存在风险”,自2017年12月至今,涵江区政府欠水务集团的1.4亿元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均未归还,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息合计1.8875亿元。关于“违规决策导致成本增加”,壶山水司通过法律途径对第三自来水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两次流标问题进行诉讼,并且已胜诉,需荔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方可追讨回赔偿款。关于“妈祖城水厂推进缓慢”,上一轮巡察组评估结果为挂账,目前集团与施工单位裕方公司的案件二审已于2023年4月23日开庭,集团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执行。关于“第五水厂选址多次变更无法落地”,上一轮巡察组评估结果为挂账,由于秀屿区政府最新选址属于海域,秀屿区政府正在办理用海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方案批复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针对思源水厂供水区域尚未收回问题,集团主动配合思源水厂整合工作,为保障民生,集团拟采用近远期方案解决埭头半岛供水问题,其中近期方案发改已完成可研批复和施工图审查。

2个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专项巡察:1个完成整改,1个基本完成。

第一个关于“闲置资金化解不力”问题已完成整改。第二个关于“环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海工程征迁补偿款”问题在上一轮巡察组评估结果为销号。2022年3月4日欧国锋及欧金福已退回赔偿款42292.54元,欧文忠赔偿款仍须秀屿区水务局追讨到位。

2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指出的问题:基本完成。

东峤工业园区、木材加工区和秀屿区园区非集团供水区域范围内,集团已配合秀屿区政府启动思源水厂收购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资产尽调工作,下一步将配合秀屿区政府做好收购整合工作。

针对以上10个基本完成,6个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集团将根据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目标,按照一户一表改造计划序时推进改造任务。二是继续协助县区政府与民营自来水厂的谈判评估收购工作,推进近远期方案解决埭头半岛供水问题。三是进一步跟进思源水厂和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司法诉讼、拍卖等进程,持续跟踪款项追讨情况。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下一步计划

总体来看,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水务集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个别问题需持续整改、长效机制还需持续健全等问题。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责任不变,纵深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整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市委巡察整改的质效。

一是持续政治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常态长效,深化整改落实。持续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拧紧责任链条,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对持续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快推进,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制定行动计划,强化举措、紧盯不放,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在前期集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落实长效机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检视、扎实推进,及时跟进掌握整改举措落实情况,查找问题症结,堵塞工作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持续巩固提升,确保提质增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集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同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木兰溪流域治理和“数字水务一张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理清工作思路,改进薄弱环节,推进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务工作发展动力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提升服务民生的本领和水平,为奋力答好谱写“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贡献力量。

 

 

中共莆田市水务集团委员会

20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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